隧道補貼分流 不如乾脆免收

筆者早已於2018年撰文,提出與其補貼分流隧道,不如豁免收費的建議。
有信報時事評論亦於2021年12月30日隧道、公路不收費一文中提議香港隧道和公路應該免收費,減輕運輸成本,提升經濟效能:

  • 利民便民,節省社會資源,並且打通各個核心商業區
  • 免收道路費用可提升地價、樓宇買賣印花稅,從而增加土地收益
  • 政府可增加車輛牌照費以補償隧道費用的損失

筆者原文如下:

隧道補貼分流 不如乾脆免收


隧道補貼分流 不如乾脆免收

政府在《施政報告》中提出隧道分流政策,相對於筆者早於2010年所提出的補貼提議(見:西隧加價無罪,政府袖手有失),新政可謂姍姍來遲,加上不敢大刀闊斧去解決問題之根本,大有搔不著癢處之嘆!
新提議中政府只小修小補地加紅隧及東隧收費,並補貼西隧15-20大元(表中粉紅色各列),不向解決整體交通效率的大方向出發,實是浪費時間、金錢及人力。
為了補貼西隧承諾的回報,其實政府大可將所有紅隧/東隧的收入作為西隧減費的資金:若在隧道整體需要自負盈虧的前提下,當紅/東隧收入多於西隧所需補貼,大可將西隧費減至免費,而紅隧東隧只收足夠補貼之最低水平即可,(如倒數第二行所示,實際數目可能不同,但理念一樣);如整體收入不足則在西隧費用最低的前提下收取紅隧/東隧所需補貼之費用(如最後一行所示)。

表:對照現在及可能實行之各項隧道收費方案

其實政府好應該將全港所有隧道減費至零(上表第一行藍色列),此舉對全市所有交通的暢順度必會帶來莫大裨益;況且大部分隧道皆落成運作甚久,所有收回成本的收費原因也早不再存在,繼續攔路打劫似乎太不合情理。未來只要把隧道開支與整體道路之維修及管理合併便可,如此大大減少市民之負擔及不便之政策,何樂而不為呢?

「攔路打劫」不合請理況且將城市交通障礙(所有隧道收費站皆是也)除去,乃有利全民的措施,較諸亂灑金錢於各種不切實際的收買支持政策(如創科領域)實有天淵之別。希望特首在具體研究此政策時不妨擴大此一德政範圍,則每日上班上學的市民幸甚,全港司機幸甚,所有大小工商機構幸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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